原创 风险提示容不得半点马虎!智慧能源董秘提示不充分领了监管( 三 )

意思是 , 不会有什么风险 , 控股股东有承诺 , 其实承诺函对于公司和董秘来说也算是一种保证 , 基本上可以说不会出现什么标的资产无法完成过户的风险 。

果然 , 2019年2月27日 , 智慧能源披露公告称远东控股持有的京航安49%的股权已解除质押状态 , 并已完成股权过户 。

但是 , 2019年5月 , 董秘还是被给予监管关注 。

上交所认为 , 标的资产权属状态的清晰、完整 , 是股权转让交易能够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 。 在标的公司股权已被质押、股权转让后续推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 , 转让方对质押股权的解决方案 , 是市场高度关注的重大事项 , 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

公司理应在首次披露股权转让公告时 , 即就股权质押对本次交易的影响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 并根据实际进展情况 , 及时披露后续解决措施、完成期限等重要信息 。

但公司仅在公告中提及京航安49%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事实(也就是我们前面截图的那部分) , 并未就此进行风险提示;在收到控股股东远东控股有关解除质押的《承诺函》后 , 也未在后续股权转让进展公告中及时披露 , 直至监管问询后才就上述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时 , 可能对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 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

总结看来 , 董秘王征有两个错误:1、首次公告时没有提示标的资产被质押存在的风险 , (其实就是多说几句 , 比如标的资产目前处于被质押状态 , 存在无法按时完成过户风险 , 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公司将及时公告标的资产过户进展);2、控股股东的承诺书舍不得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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