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内幕交易深南电A遭罚 前总经理伍东向小姨子卷入( 三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27号)显示 , 2016年*ST南电开展以保壳为目的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该信息属于《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内幕信息 。 内幕信息形成于2016年3月31日 , 公开于2016年6月15日 。 深圳市国资委黄某等人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

经查明 , 当事人刘有国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黄某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存在联络 , 且此后刘有国交易“*ST南电A”的行为明显异常 , 且无合理解释 。

中国证监会认为 , 刘有国利用内幕信息交易“*ST南电A”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 , 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 , 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刘有国违法所得46375.6元 , 并处以罚款139126.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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