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内幕交易深南电A遭罚 前总经理伍东向小姨子卷入( 四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28号)显示 , 2016年*ST南电开展以保壳为目的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该信息属于《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内幕信息 。 内幕信息形成于2016年3月31日 , 公开于2016年6月15日 。 *ST南电伍某向、冷某伟等人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

经查明 , 冷济伟为*ST南电财务部副经理 , 参加2016年4月1日*ST南电办公例会 , 冷济伟还参加了2016年4月22日财务系统会议 , 其知悉了内幕信息 , 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 2016年5月30日冷济伟卖出“罗某凌”证券账户内的其他股票 , 全仓买入“*ST南电A”24700股 , 买入金额309785元 , 截至2017年3月3日尚未卖出 , 亏损1371.94元 。

冷济伟的上述行为 , 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 , 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 , 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冷济伟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 , 对冷济伟处以3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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