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地方金融组织须充分提示风险 违者最高罚款40万元( 三 )

江苏新闻

据悉 , 《条例》于2019年3月28日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 将于7月1日起施行 。 《条例》系四川首部关于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 共6章45条 , 对四川省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地方金融活动进行规范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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