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肖远企解读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新措施( 六 )

江苏新闻

答:上一轮开放措施取消了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等待期 , 允许其在申请开业的同时 , 同步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 , 但仍保留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审批 。 此次将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包括对公和零售业务)审批 , 允许其开业时即可同步开展本外币业务(包括外资法人银行可直接经营人民币零售业务) 。 这将为在华新设的外资银行展业提供便利 , 使条件成熟、准备充分的外资银行一开业即可全面提供本外币服务 。

问:本轮开放措施发布后 , 细化的政策法规将何时出台?

答:上一轮开放措施涉及法规修订的 , 有的已经完成 , 有的正在抓紧按程序推进 。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和《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两个条例的细则已经修改完成 , 拟于近期发布施行 。 本轮开放措施发布后 , 我们将适时启动新一轮修法工作 , 推动措施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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