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肖远企解读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新措施( 五 )

问:如何理解“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入股在华外资保险公司”?为何取消外国保险经纪公司在华经营保险经纪业务年限以及总资产的要求?

答:放开前 , 外资保险公司境外股东应为保险公司 。 放开后 , 允许符合

社会

条件的非保险金融机构持股外资保险公司 , 可以丰富外资保险公司的股东类型和资金来源 。 入股后 , 外资保险公司的主要股东仍应为保险公司 , 保证其专业经验优势 。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已经引进6家外资保险经纪公司 。 取消相关业务年限以及总资产的要求 , 将有利于鼓励和引导后发优势显著的优质外资保险经纪公司进入中国市场 , 有利于我国加深与国际先进同行的交流合作 。

问:上一轮开放措施已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等待期 , 本次取消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审批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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