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辉期货西安营业部聘无证讲师 未妥善处理客户纠纷(15)

二、你营业部未有效执行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 导致客户纠纷与投诉 , 且未妥善处理客户纠纷与投诉 , 违反了《监管办法》第四十六条和第五十条相关规定 。

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7年修定版)第五十五条、《监管办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二)及《投资咨询办法》第三十二条(四)的规定 , 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 , 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复议与诉讼期间 , 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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