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高新收购未披露标的担保1亿元借款 吃证监警示函( 五 )

你公司应当在2019年5月10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 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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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 , 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复议与诉讼期间 , 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

黑龙江证监局

江苏新闻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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