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高新收购未披露标的担保1亿元借款 吃证监警示函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9日讯 中国证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黑

社会

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9号)显示 ,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工新” , 600701.SH)存在信息披露违规问题 , 黑龙江证监局对其出具警示函 。

经查 , *ST工新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科技”)的原实际控制人彭海帆于2014年12月15日与自然人薄超签订了1亿元的借款合同 , 借款期限自2014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14日 , 并由汉柏科技及其四家子公司(天津汉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汉柏汉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汉柏芯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彭海帆上述个人借款签订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保证合同 。 *ST工新未在2016年5月4日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相关文件中披露上述担保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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