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立法化解物业管理三大难( 二 )

江苏新闻

“物业服务管理行业面临三个‘老大难’,就是业委会成立难、物业收费难、专项维修资金续筹难 。 ”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赵峥在接受《法制日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条例》从原有的69条增加到87条 , 不仅为解决“老大难”提出了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 同时也聚焦近年来物管行业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 , 立法护航物业服务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

解决业主自治难

作为一个小区业主自治组织的核心 , 业主委员会在维护物业管理秩序稳定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 “但在实际生活中 , 有些物业使用人如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业主的直系亲属 , 他们并不是产权人 , 却也有着进入业委会的需求 。 因此 ,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选资格争议还是比较大的 。 ”赵峥介绍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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