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二 )

2018年7月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工商局华亭工商所对城厢区东弘鞋底加工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 , 该厂生产的鞋底涉嫌侵犯“NIKE”注册商标专用权 。 当事人共生产标有“NIKE”注册商标的鞋底89双 , 违法经营额共计445元 。 该加工厂于2017年12月1日因商标侵权受到行政处罚 , 此次属于二次侵权 , 城厢区工商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产品 , 并处16万元罚款 。

海口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化妆品案

海南省海口市工商局对王某涉嫌销售侵犯“飘柔”“海飞丝”“高露洁”等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进行查处 。 经查 , 侵权商品涉及47个种类 , 共11407件 , 主要销往海口市乡镇市场 , 违法经营额4.68万元 。 海口市工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 , 没收侵权物品 , 罚款9.35万元 。 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合作 , 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 净化了农村市场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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