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布6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五 )

本案中被告人仵某某销售其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数额巨大。仵某某作为南京地区最大的“销售商”,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注册商标公司的合法利益,同时也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提示语:这是一起通过私自复制书籍并利用互联网销售盗版书籍的案件,体现了两法衔接、提前介入等多举措全方位保护知识产权。

2018年1月起,被告人袁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切割、扫描、打印、装订成册的方式,复制他人《泌尿外科学》、《呼吸内科学》、《消化内科学》等68种文字作品,复制品数量共计2447册,其中通过其经营的淘宝店铺销售上述复制品98册。

同年10月11日,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检查中现场发现袁某正在复制他人《超声医学习题集》等图书,袁某无法提供著作权人及专有出版权人许可复制发行的授权委托书,不能证明其发行销售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经侦查机关当日立案侦查,扣押现场两千余册书籍。

2019年3月26日,经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将该案提起公诉。南京铁路运输法院于2019年4月23日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对本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袁某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对被告人袁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盗版侵犯书籍的泛滥不仅降低著作权人创新写作的积极性,同时也扰乱了正常的版权市场秩序。本案犯罪行为犯罪目标集中而明确,这类采取传统与新型化手段相结合的犯罪方式的侵犯著作权案件对市场的破坏是相当明显的。

交汇点采访人员 胡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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