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学校未经许可不得单独冠以“西安”“市”字样

《西安市学校名称管理办法》出台

未经许可不得单独冠以“西安”“市”字样

本报讯(采访人员 司文)4月23日 , 市教育局发布了《西安市学校名称管理办法》 , 详细规定了学校名称的组成;要求学校未经市级教育部门许可 , 不得单独冠以“西安”“市”字样 。

江苏新闻

公办学校名称应由三部分组成

根据《办法》 , 公办学校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组织形式”三部分内容依次组成 , 并应体现教育机构类别;民办学校名称应当由“地名+字号+组织形式”三部分内容依次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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