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摄影”:一些隐藏在博物馆背后的故事( 七 )

二、拍摄壁画、字画、纺织品等 , 不准使用强光灯(如碘钨灯) , 以免损伤文物 。

三、非开放地区的文物保护单位 , 需经国家文物局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 报请中央宣传部批准 , 方可允许外国人照相 。

以上意见 , 请各地参照执行 。 11

当时两份文件的执行情况 , 可由1980年《泰晤士报》刊发的一篇中国游记得到证明 。 作者在文中写到 , 中国大多数博物馆与古迹均禁止拍照 , 游览之处 , 唯有郑州市博物馆允许外国游客摄影 。 12

新世纪与新问题

2001年 , 国家文物局发布条款详细的《文物拍摄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已申明于2016年起废止 , 但暂未有相关替代文件发布) , 《办法》主要针对产出高质量图像的专业摄影 , 包括学者研究所需摄影、电视节目与纪录片摄制、高清画册摄制等 , 此类摄影需报文物管理部门审批 , 向博物馆及文保单位支付一定的合理费用 , 并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 。 其中第十六条规定:

对公众开放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公开展出的文物 , 除因文物保护的特殊需要而另有专门规定及说明者外 , 参观者可以拍照留念 。 但参观者不得以收集资料为目的对文物进行系统拍摄 , 如有需要 , 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 13

《办法》的发行可看作是博物馆及其上级文物管理部门对于新时代形势的适应 , 强调摄影涉及的知识产权与文物保护问题 , 同时也注意到参观者携便携式相机合影留念的普遍需求 。 据非权威数据 , 2003年国内数码相机保有量为110万台 , 2004年底为380万台 , 2006年这一数字为700万台 。 虽然数据存疑 , 但进入新世纪后 , 数码相机增速极快是不争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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