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把“戒尺”还给老师应强化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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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不敢惩戒学生 , 近年来频频引发热议 。 日前 , 《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 草案中明确了中小学教师的管教权 , 提出:“中小学教师对学生上课期间不专心听课、不能完成作业或者作业不符合要求、不遵守上课纪律等行为可以采取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 。

子不教 , 父之过;教不严 , 师之惰 。 过去 , 教师享有很高的权威 , 惩戒学生乃天经地义 。 对于罚站、面壁等惩戒措施 , 学生、家长也理解、认可 。 一些家长甚至会“恳求”老师 , 孩子不听话就好好管 。 现在呢?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规细化 , 人们权利意识增强 , 孩子在家庭里的“地位”攀升 , 一些家长对学校惩罚的容忍度悄然变低 , 轻则挺身而出、讨要说法 , 厉害的会大动肝火、闹出大动静 。 如此一来 , 一些老师自然会“明哲保身”、谨言慎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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