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激励+适度处罚:培养学生责任意识( 三 )

适度处罚 , 让学生明白必须为自己的过失负责 。 以自我为中心的学生有一个共性 , 就是犯了错而不认错 。 从某种程度上说 , 这或许与班主任处置方式不当有关 。 我们平时过分强调“犯了错敢于承认就是好孩子” , 轻许“只要承认错误就不再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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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犯错的学生没有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或者当学生有意或无意地犯错时 , 教师就依据所谓的班规严厉批评或加以惩罚 。 事实上 , 无论“蜻蜓点水”的说服方法 , 还是“冰冷刺骨”的严惩方式 , 都难以让学生培养起为自己的过错负责的意识 。 在思想教育中 , 占主动、处于支配地位的是学生自己 。 只有学生以主人翁的态度、以自我评价的方式来真正直面错误时 , 才能达到心灵的感悟和理性的认知 。 因此 , 在对以自我为中心的学生进行纠偏的过程中 , 班主任要理直气壮地强调一个理念 , 即面对错误或过失 , 要勇于担责:一方面从学习、生活中的小事如完成作业、做好值日、保持室内卫生等抓起 , 做到事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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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责任 , 一旦犯错即依规做出合理的处罚并坚决执行 , 不能不了了之 , 以此培养学生“有错必究”的意识;另一方面 , 班主任可以顺其自然 , 用“自然后果惩罚法”去对待那些过于以自我为中心的犯错学生 , 至多给一些建议 , 让他们在摸索纠错的过程中 , 逐步树立为自己负责的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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