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金融服务费,“行规”还是“行业毒瘤”?( 六 )

在发现收取金融服务费不对劲后 , 崔先生选择了找销售要求退还1500元的费用 。 “销售一开始提出给我送赠品 , 但因为我退钱的态度很坚决 , 后来就不理睬我了 。 ”

于是 , 崔先生以收费没有开具发票为由 , 向法院起诉了该4S店 。 但令崔先生没有想到的是 , 他此前没有注意到一项销售合同中的条款 , 竟然又为他埋了一个“坑” 。

江苏新闻

在崔先生与4S店里签署的销售合同里写着:“如无异议并自愿的前提下 ,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 如协商不妥可向卖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4S店以此为由 , 要求先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 。

但崔先生到仲裁委员会一打听 , 发现立案费就要6000元 , 且半年后才能受理 。 “很多人都是维权走到这一步就走不下去了 。 ”面对颇高的维权成本 , 崔先生只能选择了放弃 。 最后 , 在厂商的调解下 , 4S店与崔先生达成的协商结果是 , 为崔先生的车安装一套价值数百元的倒车雷达 , 钱还是退不回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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