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哭诉维权 奔驰4S店涉质量问题被查( 八 )

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邓学平称 , 女车主走红背后 , 其实也反映出消费者维权难的现状 , “像视频中那样 , 4S店是强势的一方 , 欠款已经拿到手了 , 车也给对方了 , 消费者就很无奈 , 真正走诉讼途径的话 , 维权成本高 , 时间长 。 ”

针对车主方面提出的8大诉求 , 曾任中国消协律师团团长的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认为 , 这些诉求基本合理合法 。

但对于女车主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 , 邱宝昌称法律很难支持 。 他说 , 买东西受到欺诈 , 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 她确实感觉到精神受到伤害 , 可以理解消费者的这种诉求 , 但如果没有人格侮辱 , 法院一般很难支持 。

就要求整治汽车销售乱象的诉求 , 邱宝昌称 , 这会让企业们以此为戒 。 通过她的个案 , 整个行业会以此为戒 , 能够更好地对待消费者 , 维护消费者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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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4S店曾有多起纠纷

●据华商报报道 , 2016年朱女士曾在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花48.6万元购买了一辆奔驰GLC300 。 次日提车后开回家 , 还没到家 , 突然发现仪表盘上一个黄灯亮了 。 事后多次与该店售后沟通 , 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给朱女士的书面答复中直接给出维修方案 , 称可以通过更换变速箱控制电脑予以修复 。 但对于故障的具体原因 , 该公司表示可能导致发动机故障灯亮的原因有很多 , 暂时无法回复更具体的原因 。

●此外 , 新京报采访人员查询到 , 西安利之星4S店曾与一起刑事案件有关 。 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17)陕01民终4191号”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披露 , 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 , 西安利之星销售顾问马某振 , 对外虚构其可用4S店员工身份以内部优惠价格低价购买奔驰牌汽车、公司年底清仓可低价购买奔驰牌汽车、可优惠购买加油卡、可帮助代缴车辆购置税和办理车辆保险等事实 , 与31名被害人达成协议 , 要求此31人将共计1823.0234万元购车款、车辆购置税等款项汇入其个人账户或汇入利之星奔驰4S店公户等账户 。 法院审理认为 , 马某振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 赃款由侦查机关依法予以追缴 , 发还给各被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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