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个人转让创新企业CDR差价所得三年内免征个税( 四 )

三、增值税政策

1.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 , 暂免征收增值税 。

2.对单位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 , 按金融商品转让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 。

3.自试点开始之日起 , 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营

江苏新闻

基金过程中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 , 三年内暂免征收增值税 。

社会

4.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委托境内公司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 , 暂免征收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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