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职业打假,有何不可( 三 )

有人质疑知假买假的正当性 , 认为这是不劳而获 , 是变相的敲诈 。 这种道德化的指责忽视了问题的另一面 , 打假也是个技术活 , 知假的深谙造假者的各种猫腻 , 可因为法律不支持不敢打假;不知假的因为相关知识匮乏 , 看不出门道又无从打假 , 只能吃哑巴亏 。 这样一种局面于打假不利 , 于售假的商家而言倒是莫大的利好 。 他们怕的不是游兵散勇式的维权 , 而是知假买假者的定点清除 。 而且 , 如果能让市场上的无良商家多点忌讳 , 让假冒伪劣产品少一点 , 即便是“职业打假人”又有何不可呢?

从这个意义上说 , 青岛中院的这份判决书看点不在于有没有给知假买假者松绑 , 而在于看到了假冒伪劣产品问题症结所在 。 引发维权官司多发的根本原因不在消费者身上 , 而在产品在无良商家身上 。 身正不怕影子歪 , 不做亏心事又何惧鬼敲门?没有人希望这个社会出现那么多“职业打假人” , 可如果商家一个个都是规规矩矩地生产经商 , “职业打假人”又从何而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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