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案二审宣判:维持死刑判决( 二 )

图为法庭宣判现场 。 陕西法院供图

2018年春节前 , 张扣扣发现王正军回家过年 , 产生报复杀人之念 , 遂准备了单刃刀、汽油燃烧瓶、玩具手枪、帽子、口罩等作案

社会

工具 , 并暗中观察王正军及其家人的行踪 , 伺机作案 。 2018年2月15日(农历除夕)12时许 , 张扣扣发现王正军与其兄王校军等十余人上山祭祖 , 便戴上帽子、口罩等进行伪装 , 携带单刃刀、玩具手枪尾随至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原三门村村委会门口守候 。 待王正军、王校军祭祖返回村委会门口村道时 , 张扣扣持刀朝王正军颈部、胸腹部等处割、刺数下 , 又朝王校军胸腹部捅刺数刀 , 之后返回对王正军再次捅刺数刀 , 当场将二人杀死 。 张扣扣随后闯入王自新家院子 , 持刀朝王自新胸腹部、颈部等处捅刺数下 , 将其杀死 。 张扣扣回家取来菜刀、汽油燃烧瓶 , 将王校军家用小轿车左后车窗玻璃砍碎 , 并用汽油燃烧瓶将车点燃 , 致该车严重受损 , 毁损价值32142元人民币 。 张扣扣随即逃离现场 。 2月17日7时许 , 张扣扣到公安机关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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