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偷子26年”续:当事母亲起诉河南高院索赔295万( 二 )

2018年9月 , 朱晓娟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 , 诉河南省高院侵权 , 请求法院判令河南省高院赔偿她因侵权行为而给她造成的损失195万元 , 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

朱晓娟在起诉书中称 , 二十几年前正是基于对河南省高院鉴定结论的无限信任 , 她误以为寻回了丢失的儿子 , 抚平了“失子之痛” 。 但二十几后又是一纸鉴定结论 , 把她已经愈合的伤口又撕开了一条血淋淋的口子 。

“由于河南省高院的错鉴行为 , 给我造成了无法弥补、伴随终身的伤害 。 ”朱晓娟说 , “如果说经济损失尚可计量 , 那么在生理和精神层面上的损害以及整个家庭被改写的命运将永远无法被修复和逆转 。 为了这23年的含辛茹苦 , 为了一个母亲的不屈和尊严 , 我特提起诉讼 , 希望还我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保姆偷子26年”续:当事母亲起诉河南高院索赔29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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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

2019年3月中旬 , 渝中区人民法院立案 。 4月4日朱晓娟收到法院的缴费通知书 , 需要预先缴纳诉讼费30471元 。 这让她犯难了 , “相当于我不吃不喝一年半的退休工资收入 , 这笔费用对我来说确实是天文数字” 。 朱晓娟2007年已离婚 , 2013年12月退休 , 和母亲生活在一起 , 她告诉看看新闻Knews采访人员:“除了退休工资每月2000元 , 我没有其他任何固定收入 , 存款更所剩无几 。 儿子工作不稳定 , 且常年在外地 , 收入甚微 。 母亲的退休工资则全部用于治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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