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包装、炒作明星子女( 十 )
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 , 不得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的内容;
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未成年人广播电视节目每小时播放广告不得超过12分钟;(五)未成年人网络视听节目播出或者暂停播出过程中 , 不得插播、展示广告 , 内容切换过程中的广告时长不得超过30秒 。
推荐阅读
- 马子佳|《心动4》马董翻车,对相亲对象说“我养你”,10天后上相亲节目
- 撒贝宁|怕牵连?撒贝宁缺席《明侦7》疑跟何炅有关,节目想用张若昀替代他
- 制服|云上的小店亏损三千元,三个月成为荣誉村民,做出综艺节目新高度
- 杨洋|《青春环游记3》杨洋提前杀青:留给节目组的“笨蛋美人”不多了
- 王一博|王一博粉丝豹晚节目单出炉,15个节目贺新春,海外同步上线!
- 谭咏麟|九十分钟的节目,被弄哭了N次……
- 余咏珊|余咏珊再谈TVB和自己:无线已迟钝臃肿,我将和开电视制作新节目
- |怼遍娱乐圈的她,所有节目被停播,是谁让金星“闭上了嘴”
- 伊隆·马斯克|马斯克妈妈录节目,名模出身气质非凡,儿子遗传了她的“桃花眼”
- 华晨宇|歌王华晨宇最新节目今晚播出!助力冬奥,晚九点北京卫视不见不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