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网约工”将有工伤保险兜底( 四 )

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

数据显示 , 目前我国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服务的“网约工”人数约为7000万 , “网约工”的权益问题已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 近日 , 人社部表示 , 将适时启动《工伤保险条例》的再次修订工作 , 把外卖员、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新业态从业者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当中 , 争取在法律层面上解决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保障问题和工作实践中易发生争议的有关问题 , 从源头上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障权益 , 尽量减少工伤争议的发生 。 同时 , 将进一步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公司参与运作 ,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管理的多层次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 人社部也将支持保险机构针对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特定风险需求创新产品 , 作为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的有效补充 。

当然 , 在业内看来 , “网约工”和互联网平台之间无法简单认定为劳动关系 , 对快递员、外卖员等新就业形态人员来说 ,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还存在制度障碍 。 依据现有社保政策 , 未与平台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渠道还未完全打通 。 虽然一些平台购买了商业保险 , 但是仍然无法弥补社会保险在养老、看病等方面的保障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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