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网约工”将有工伤保险兜底( 三 )

采访中 , 采访人员发现 , “网约工”看中的就是它的工作灵活性和自由性 , 他们可以在多个平台“跑单” , 签订劳动合同反而会给他们更多约束 。 而对于平台来说 , 他们也不愿意和在多个平台“跑单”的“网约工”签订合同 。

“网约工”打破了原来的“公司+员工”的模式 , 变成“平台+个人” , 大部分“网约工”以灵活、弹性、平台、共享等就业形式存在 , 他们与互联网平台的法律关系较难界定 。 一些不具备法定意义上的劳动合同关系 , 如一些网约平台上的快递骑手 ,

社会

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员是以“兼职”的身份存在于“网约”的雇佣关系里 。 这也让“网约工”这一新兴群体游离于传统的工伤保险制度以外 , 缺乏相应的保障 。

工伤保险制度是建立在具有稳定劳动关系基础上的 , 而新业态重新定义了工作和就业 , 劳动用工去雇主化、劳动关系灵活化特征愈发明显 , 不具备法定意义上的劳动合同关系 , 致使该群体工伤保险缺失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