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实行校领导“陪餐制” 让学校食堂更“透明”(15)

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 要求从4月1日起 , 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 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 。

事实上 , 早在2015年 , 梅州市已开始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 , 实行中层管理人员陪餐制度 。 据梅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的介绍 , 目前梅州市大部分学校都已按要求落实此项制度 , 但在具体落实中 , 仍存在流于形式、未做好台账记录等问题 。

梅县东山中学是梅州市内执行“陪餐制度”较好的学校 。 据该校老师介绍 , 该校实行“24小时行政值班制度” , 每天都有4位老师值班 , 其中“食堂陪餐”是重要的内容 , 值班老师必须三餐都参与陪餐 , 并就陪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 提出建议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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