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邻居打伤获赔偿 孰料3年后警方把他也拘了( 六 )

2018年8月初 , 袁长生在南京帮着女儿照看孩子 , 女儿告诉他 , 老家的派出所送来了一份日期为2018年8月1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 , 在2015年的那次打架中 , 袁某左眼部被鉴定为轻微伤 , 要对袁长生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元 。

“我觉得自己很冤 , 都被打成那样了 , 还不能还手?”袁长生说 , 在得知自己要被拘留后 , 他赶紧回到宿迁市宿豫区老家 , 并开始为自己的事在南京和宿迁之间来回奔波八九次之多 , 因为拘留的事 , 还有他举报村干部的事 。 万般无奈之下 , 他自己写了一份《行政复议申请》 , 于2018年9月17日向宿迁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 在申请行政复议的材料中 , 袁长生说 , “袁长生没有机会打伤袁某的眼睛 , 即使有伤 , 也是在正当防卫中无意碰到的 , 有错吗?”此外 , 袁长生认为 , “时间都过去近三年了 。 ”

宿迁市公安局于2018年11月6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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