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邻居打伤获赔偿 孰料3年后警方把他也拘了( 五 )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30日作出判决 , 以袁某犯故意伤害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 袁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袁长生经济损失26790.8元 。

一审判决后 , 袁某不服判决 , 上诉到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法院受理后 , 依法组成合议庭 , 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 二审法院认为 ,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 适用法律正确 , 量刑适当 , 故驳回袁某上诉 , 维持原判 。

宿迁市公安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程序违法” , 但量刑适当

自己虽然受到了伤害 , 但袁某被判了刑 , 也赔偿了自己2万多元的经济损失 , 袁长生认为 , 和袁某打架一事终于结束了 。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 , 事发近三年之后 , 他等来了一份当地派出所送来的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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