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擅自出租楼顶建信号塔,房管局:违法!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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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商报

采访人员:陈永辉

小区屋顶属于业主共有财产 , 由此产生的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 洛南县鑫苑印象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楼顶租赁给铁塔公司建信号塔 , 将收益收入自己腰包 。 7月23日 , 洛南县房管局接反映后明确表示 , 物业公司涉嫌违反《物权法》和《商洛市物业管理条例》 , 要求限期予以拆除 。

小区物业擅自出租楼顶建信号塔,房管局:违法!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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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业主

物业出租屋顶架铁塔

合同到期要求拆除被拒

7月23日 , 家住洛南县城鑫苑印象小区的鹿先生向华商报反映说 , 2013年前后 , 小区物业洛南县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绿城物业)未经业主同意 , 擅自将小区楼顶租赁给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建设信号基站铁塔 , 双方还签订租赁合同 , 租赁期限从2013年到2018年7月30日结束 。

“由于我家住7楼顶层 , 铁塔建成后几乎每天晚上都发出噪音 , 影响全家人休息 。 ”鹿先生说 。 最近 , 得知物业与铁塔公司签订的合同快到期 , 鹿先生便和其他业主找到物业 , 希望能够协商拆除铁塔 , 遭到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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