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不该靠“面子”分派( 二 )

另外靠“面子”分派工作 , 难以避免造成“鞭打快牛”问题 , 即老实肯干、靠得住的人“干得越好”只会“干得越多” , 反之豁出去“拉下脸”、不在乎“面子”的人“搁脚架手”无事干 。 如此鲜明反差对基层良好工作风气极为有害 , 同时“干得多错得多”也难以避免 , 那么问责多、惩罚多的潜在风险就会酿造“赏罚不明” , 让辛苦者辛酸、流汗者流泪 。 总之 , 靠“面子”分配工作任务不可取 。

我们党是有组织、讲纪律的 , 单位分工理应由规矩制度“里子”决定 , 而不该靠私人关系“面子”摊派 。 当然现实具体操作过程中 , 相对县直及以上单位等能定岗到人、定责到事 , 乡镇基层客观存在“人少事多”等造成分工复杂的诸多因素 。 正因如此 , 乡镇明确分工不能搞“依葫芦画瓢”和“一刀切” 。 比如 , 可以根据“一人身兼数职”的实际 , 制定“主责”和“次责”两种岗位责任;结合“临时抽调人员”集中办事特征 , 可坚持“机动分工”和“常规分工”相结合原则等等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