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发表论文不够未获学位起诉学校,称学院另设指标“好大喜功”( 三 )

而此前 , 柴丽杰已完成校级学位授予细则规定的2篇论文指标 , 一篇刊发在南大核心期刊《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上 , 一篇作为全国性会议论文被《中国商法年刊》收录 。

《上海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 , 博士学位申请人需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正式发表2篇学术论文(或达到同等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博士学位授予条件中未涉及论文发表数量 。

博士发表论文不够未获学位起诉学校,称学院另设指标“好大喜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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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6

柴丽杰的部分论文 , 标红的两篇达到学校要求 。

答辩后的这一年多里 , 在尝试投稿论文无果后 , 柴丽杰向上海大学多部门反映这一情况 , 却仍被告知自己未能达到获得学位的标准 。 主修法律的他 , 决定起诉上海大学 。

柴丽杰告诉每日人物 , 自己的遭遇不是个案 , 他的师兄师姐也未能如期获得学位 。

他说 , 还有广大的青年教师和硕博士“忍受着这样腐朽的、腐败的学术评价体系 , 我不仅是为自己的权利斗争 , 也是在为学术评价制度的改革而献身” 。

经过这一番折腾 , 柴丽杰十分失望 。 “学校为了提升而单一追求核心期刊论文数量的行为 , 严重侵害了博士生们的利益 , 广大科研工作者在这种标准下沦为码字的奴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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