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新车的价格买到疑似“二手车”,车主状告销售方获赔40万( 四 )

最终法院判决 , 撤销张先生与销售方的《订车协议书》 , 张先生将车归还 , 销售方四川鸿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返还全部购车款和保险费 。 同时 , 赔偿张先生三倍购车款共40.1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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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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