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出台山东省内首部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二 )

责任主体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防治扬尘污染

“扬尘污染防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 , 面广、线长、点多 , 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协作、发挥合力 , 不断提高科学、精准治污水平 。 ”赵华对采访人员说 。

为此 , 《条例》进一步明确细化了环保、公安、住建、城管、交通运输、水利等各部门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责任 , 压实各监管部门的行业主管职责 , 探索构建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 。 同时明确要求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 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导则 , 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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