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为开发区规范管理“立规矩”

新华社合肥3月10日电(采访人员姜刚)县(市、区)原则上实行“一县一区”、申请扩区的省级开发区工业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禁止淘汰落后类的产业进入开发区……安徽省近日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规范管理“立规矩”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为推动开发区创新升级、高质量发展 , 安徽省将促进全省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省政府明确纳入开发区管理的特别政策区)规范管理 。 其中 , 开发区的设立应当遵循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 , 符合全省总体发展规划要求 , 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条件 。 县(市、区)原则上实行“一县一区” 。

与此同时 , 安徽省将规范开发区扩区、调区、移区程序 。 开发区需要扩大规划面积或者调整区位的 , 由所在设区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申请 , 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和图件等 。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按职能分工会同有关单位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审批 。 申请扩区的省级开发区工业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少于15万元/年 , 并符合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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