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方案”探索破解全国性扶贫难题( 二 )

“在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无锡有责任也有能力为破解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难题做出自己的探索。”市民政局局长葛恒显说。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经过深入走访调研,我市民政局、卫计委、人社局等专题研究制定针对中低收入居民疾病医疗自费支出的救助方案,填补这一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社会救助政策中的空白点。

政策制定力求科学有效

精准消除救助“空白点”

为制定出适当的救助政策,市民政局、卫计委、人社局等组织调研小组深入基层,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征求最优方案。

全程组织参与这项政策酝酿、制定、实施的钱晓东告诉采访人员,最初曾经设想沿用传统的社会救助模式,由政府部门包办,通过社区(村)、街道(镇)、区、市逐级对救助申请进行审核,进而办理救助。但由于操作的专业性、精准性和工作量非政府部门一家所能胜任,这一方案被否决了。还有一种方案是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经过测算,这种方案成本太高。最终,政府使用财政资金投保,由专业的保险公司开展运营的市场化方案胜出,力求政策科学高效。

为了最大限度消除现有社会保障体系的“空白点”,将尽可能多的无锡中低收入市民纳入救助范围,我市科学划分了特定对象、普通对象、特殊对象三类不同救助对象,分别给予不同比例、金额的救助。

“由于没有案例可以参照,政策制定过程中,如何确定救助范围成为一个难点,范围既不能太小,让救助效果大打折扣;也不能盲目扩大,最后导致财政支出过大而难以为继。”葛恒显说。最终出台的救助方案,将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中低收入居民都列入了救助范围。据初步估算,2018年度,符合救助条件的无锡市民家庭约有60万户。

在保障内容方面,我市参照国家卫健委相关标准,纳入救助范围的各类病种共1539种,实现了“全病种”覆盖。同时,对保障对象治疗疾病经医疗机构出具医嘱并确认的个人自费医疗支出,区别不同对象实施差别化救助,有效防止过度医疗现象的发生。

创新模式让群众少跑路“不见面”审批确保高效

12月20日,无锡市中低收入居民疾病医疗自费支出救助的受理系统上线运行;12月21日,符合救助条件的市民吴慕舟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第一个通过系统提出救助申请,并在当天得到受理;12月22日,全市第一笔救助款1.8万余元拨付,打入了吴慕舟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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