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后的首个国家公祭日,今年有何不同?( 二 )

首次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立法前评估工作,这是南京此次立法的一大创新。根据立法前评估开展问卷调查形成的《南京市公民“国家公祭”意识调查报告》显示,78.1%的被调查人认为有必要出台保障公祭活动与场所的地方性法规。

“从一馆到一城,从一日到一年”

地方立法后的首个国家公祭日,今年有何不同?。来源是:现代快报。www.shandonglong.com山东龙网总结关键词语:地方立法,国家公祭日,。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在市人大领导与推进下,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联合南京市律师协会、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共同参与了条例文本的起草。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张建军介绍说,这部法律的主旨是“从一馆到一城,从一日到一年”,这部条例的立法建议思路得到了市人大的支持。

从无到有参与牵头起草一部法律,对于省人大代表、立法课题组副组长、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勇来说还是头一次。

孙勇告诉现代快报采访人员,在立法调研中,他们发现,纪念馆年参观人次800余万的大流量对周边地区交通设施、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带来巨大压力,周边环境亟待整治,比如有黄牛带路、小商贩卖商品等现象亟待治理。

对此,条例授权市人民政府划定国家公祭场所管理区,建立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强调国家公祭场所管理区及周边建设项目应当与国家公祭场所庄严、肃穆、清静的环境和氛围相适应。在国家公祭场所管理区禁止开设娱乐场所,设置与悼念主题明显不相适应的门牌店招、标识标志、广告,擅自摆摊设点,擅自进行销售、游艺、表演、乞讨以及实施其他有损国家公祭场所环境与氛围、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张建军告诉快报采访人员,条例实施后,纪念馆的运行管理将得到法律保障,对于周边环境管控,参观秩序的管理,教育活动的管理都将有法可依,对于深度进行内外传播,探索大型文博场馆标准化管理,展示南京国际和平城市形象起到积极作用。

行政行为以法律形式固化,“默哀一分钟”写入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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