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苏州将限制这类汽车通行市民需注意( 三 )

张家港市受理地点:张家港市车辆管理所(张家港市锦丰镇永协路2号),咨询电话:55371103。

常熟市受理地点:常熟市行政服务中心(常熟市香山北路9号)2楼西区191号窗口,咨询电话:52825303。

太仓市受理地点:太仓市车辆管理所(太仓市常州路11号),咨询电话:53522191。

昆山市受理地点:昆山市车辆管理所(昆山市昆嘉路308号),咨询电话:50350777。

吴江区受理地点:吴江区环境保护局(吴江区体育路501号)617室,咨询电话:63938026。

吴中区受理地点:吴中区公安交通车管服务中心(吴中区北官渡路50号),咨询电话:65622535。

相城区受理地点:相城区车管服务中心(相城区太阳路2868号),咨询电话:69398122。

姑苏区受理地点:姑苏区行政服务中心(姑苏区解放东路117号)3楼环保窗口,咨询电话:65581036。

工业园区受理地点:工业园区车管服务中心(工业园区钟南街389号)2楼,咨询电话:62879375。

高新区受理地点: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虎丘区科普路50号)环保窗口,咨询电话:68753030。

五、补助程序

(一)车辆拆解注销。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网点交售时,应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移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申请办理。车主携带以下材料,到补助申请受理窗口办理补助申请:

1.《苏州市高排放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可在受理窗口领取);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

3.《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

4.车主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查验原件(个人车主提供居民身份证,单位车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注册备案机构发放的注册备案证照);

5.车主银行账户材料复印件,查验原件(个人车主提供本人银行账户,单位车主提供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许可证》,具体要求由各地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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