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稻香村互告侵权 学者建议各让一步( 五 )

  2016年3月底,北京稻香村则分别向北京四家法院提起诉讼,称苏州稻香村使用与北京稻香村近似的商标,侵犯其商标权,要求其停止使用扇形“稻香村”、无边框“稻香村”标识以及悬挂相似匾额,并在“稻香村”前加注苏州字样以示区别。

  电商兴起 激化商标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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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2006年之前,苏州稻香村主要分布在苏州等南方市场,北京稻香村则扎根北京,双方由于地域分割,并无太多的交集,双方相安无事。然而,随着电商的兴起,打破了平静,双方的矛盾开始凸显,商标大战由此拉开。

  2013、2014年,南北“稻香村”商标先后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据2017年数据,苏州稻香村年收入32亿元,北京稻香村年收入50亿元,双方都在电商领域飞速发展。

  在商标纠纷上,双方核心诉求是保护自己的市场地位和利益,但在历史沿革存争议和双方各自的龙头地位基础上,打官司都各自有着各自立场的依据,不管这场拉锯战走向何方,对于双方来说,无疑都是一场高成本的内耗。

  最新的这两个判决都未生效。北京稻香村称会继续上诉,“这只是一审结果,还没有到尘埃落定的时刻”;苏州稻香村方面则表示:“已依法提起上诉,以捍卫自身权利。” “短时间内还看不到谁能成为最后的赢家。”品牌专家顾环宇表示,目前从司法的角度尚不能明确两家如何做区分使用商标的情形下,不如双方息战,达成一定的品牌共识,好好发展市场,在此基础上让品牌辨认度自然在市场中逐渐形成。

  历史原因造成南北“稻香村”商标存在多重纠葛,而法律又必须给双方划边界时,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黄武双认为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国家商标局核准在哪个上面就在哪个上面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4年作出的行政裁定书中亦曾提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苏州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只有诚信经营,彼此互相尊重,才能增强和提升各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焕发“稻香村”老字号的生命和活力,而任何投机取巧,希望通过不诚信经营而获取他人商誉的行为都是短视的商业行为,同时,也不为法律所支持和保护,最终也会损害“稻香村”老字号的利益。(实习编辑 刘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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