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侵害案:女子微信群传播知名人士诱奸少女 因消息无法证实被( 五 )
三、白嫣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何康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万元。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二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六条、第十五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案件来源: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的真实案件。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编:山水,编校:安然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芝士解法”(zhishijiefa)>> 关注领免费途虎养车券,更多福利上“芝士解法”!
推荐阅读
- 面膜|29.9网购面膜,女子被骗走4.95万
- 高圣远|高圣远新恋情曝光?28岁神秘女子晒亲密合照,配文:令人充满阳光
- 王栎鑫|王栎鑫与女子同回酒店!多次与神秘女子幽会被拍,对比前妻太唏嘘
- 贷款|女子来贵阳来“焕颜”贷款交了四万元脸却“僵”了:现在很自卑!
- 一剪“霉”!女子怒剪婚礼店30余件婚纱,事后怂了
- 唐心|刑事侦缉档案4:武俏君,太过坚强的女子注定不被偏爱
- 美丽|温柔美丽,出场10分钟,却惊艳了整部剧的9位女子
- 街拍|街拍:穿白裙的丰韵女子
- 医药费|女子11小时染发2次,最后头发竟成这样!还被理发师嘲笑?
- 杨幂|她本红过杨幂!却因“婚内出轨、勾结富商”断送名誉和前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