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侵害案:女子微信群传播知名人士诱奸少女 因消息无法证实被( 二 )

-----名誉侵害案:女子微信群传播知名人士诱奸少女 因消息无法证实被判-----

编造诱奸传闻 散播大量微信群

白嫣曾是何康的下级,两人共事多年。白嫣认为她工作能力强、关系广,为何康的事业发展出了不少力,但何康似乎有撇开她的想法,这让白嫣十分不平衡,与何康渐生嫌隙。

何康在两人共同的朋友圈中曾发布对白嫣的不利言论,更加深了两人的矛盾。

一天,白嫣收到一封匿名信,控诉何康对16岁女学生进行性侵。对何康公开在朋友圈攻击她还耿耿于怀的白嫣,想到借着这件事正好可以让何康的人设崩塌,有利于消除其对自己不利言论的影响。

于是,白嫣在未对性侵事件进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写下一份充满控诉与指责的声明信,以图曝光何康的丑事。

8月4日、8月5日,白嫣连续两天通过微信发布标题为《致ISDA世界华人体育舞蹈协会主席何康的一封声明信》的文章,文章落款“声明人:白嫣”。白嫣在文章中描述了何康为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在广西南宁诱奸(未遂)16岁女学生的经过,以及她与何康之间的恩怨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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