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九部门联手整治房地产市场 打击投机炒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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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九部门联手整治房地产市场 打击投机炒房行为

本文标题:苏州九部门联手整治房地产市场 打击投机炒房行为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重磅!苏州九部门联手整治房地产市场 打击投机炒房等)

投机炒房,经纪机构、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等31条违法违规行为将重点整治。

昨天(8月15日)市住建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将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此次专项行为由市住建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工商局、市物价局、市税务局、市银监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九部门联合开展。

整治重点是四个方面共31条违法行为。

其中投机炒房行为有8条,包括以营销渠道的形式捆绑销售,坐地起价,垄断房源,操纵房价;进入销售环节后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拟信息等。

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有10条,包括“阴阳合同”、 为骗取购房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等。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共有7条,包括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定、排号、售卡、银行预存资金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行为。

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行为共有6条,包括发布虚假、谐音的广告用语,如:×城追捧、“涨”声不断,混淆视听、诱导消费等。采访人员注意到,重点整治的四个方面,都是以往在各地的房地产市场曾经出现过的违法违规现象,都事关购房者切身利益。

市住建部门根据平时掌握或者收集到的情况进行了分类,像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售后包租、返利的宣传以及经营行为等,不仅侵害购房者利益,更会影响到房地产市场的平稳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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