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药监局抽检11类食品安全 不合格食品要求下架封存、召回( 三 )
(十)宿迁经济开发区润万家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淮安市红旗食品厂生产的鱼皮花生(糕点),生产日期为2018-03-29,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73g/100g,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一)宿迁经济开发区大果园炒货批发部销售的,标称为南京市江宁区苏乐食品厂生产的鱼皮花生,生产日期为2018-01-25,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91g/100g,标准规定不超过0.5g/100g。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二)宿迁市宿城区贝多精品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扬州市凯创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琥珀核桃,生产日期为2017-10-15,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2.4g/100g,标准规定不超过0.5g/100g。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三)东海县牛山金宇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新疆吐鲁番鄯善县天龙葡萄酒厂生产的赤霞珠干红葡萄酒,生产日期为2012-02-08,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0002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国家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十四)淮安市清河区为亚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为江苏沁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酒鬼花生(麻辣味),生产日期为2017-12-25,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73g/100g,标准规定不超过0.5g/100g。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十五)淮安市清浦区胡氏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金湖全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酒鬼花生(椒盐味),生产日期为2017-11-22,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2g/100g,标准规定不超过0.5g/100g。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十六)淮安市清江浦区捷众汇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江苏沁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阿胶枣,生产日期为2017-12-10,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65g,标准规定不超过0.35g。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十七)南京市江宁区武德冷冻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为昆山金凤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鱼(速冻食品),生产日期为2018-04-12,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5g/100g,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检验机构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
(十八)标称为连云港金池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原浆酒,生产日期为2018-01-08,酒精度检出值为39.3%vol,标准规定为41.0~43.0%vol。检验机构为国家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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