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药监局抽检11类食品安全 不合格食品要求下架封存、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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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药监局抽检11类食品安全 不合格食品要求下架封存、召回

新华网南京7月19日电(戚轩瑜 志铭)江苏省食药监局7月19日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抽检结果显示:本次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11类食品90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89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其中,抽检的饮料98批次、糖果制品55批次、蔬菜制品29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45批次均合格。

此外,水果制品49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130批次,不合格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9批次,不合格4批次;糕点182批次,不合格5批次;速冻食品51批次,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190批次,不合格5批次;酒类51批次,不合格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据悉,针对本次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食药监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南京、徐州、镇江、扬州、连云港、泰州、盐城、宿迁、淮安、昆山等设区市、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各有关设区市、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也将于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控制措施,3个月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铜山区易买得中心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徐州市贾汪区东胜食品厂生产的桂花糕(熟粉类糕点),生产日期为2018-01-17,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70CFU/g, 90 CFU/g, 80CFU/g, 60CFU/g, 170CFU/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肠菌群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徐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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