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售房有“套路” 多名一楼住户中招( 二 )

一位一楼业主告诉采访人员,当初他在购买房屋时,开发商曾经向他作出承诺,他可享有独占使用花园绿地的权利。

“当时我买房时,沙盘上明确标注了一楼住宅外有个院子,而且当时销售顾问也告诉我是有院子的。”这位业主说,按正常情况来讲,一楼住宅的价格是最低的,但就是因为有这个院子,他的房屋价格(不含绿地)比二楼的要贵,“我家比二楼的贵了将近40万元”。

  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街道依法拆除地桩和栅栏

“我们多次前往小区,耐心地向一楼业主宣讲法律,告知他们所谓‘独占使用权’是不合法的,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在上面私搭乱建是违法行为。我们还约谈了小区物业负责人,要求物业公司立即采取措施,配合城管部门整改这一乱象。”林震说。

在整改工作中,针对一些业主提出的“开发商向购买底层住宅房屋的购房者,赠送其所购房屋围合花园的使用权”异议,街道城管部门协同建邺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进行了调查。

“我们首先向规划部门核实,调取了相关设计图,均没有发现一楼住宅外有附属院子的相关证据;其次,我们也调取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上也没有明确标示一楼住户有外带一个院子的说法。”林震告诉采访人员。

5月底,街道执法人员对12户一楼业主私自搭建的地桩、栅栏予以拆除,并责令业主按有关规定,恢复被损毁的绿色植被。

  买房前须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谨防“猫腻”

采访人员就此还采访了街道物管部门和相关律师。

“小区绿地在法律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受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管理小区的单位,当小区内的绿地被私自占用时,应当予以制止。对于违规占用绿地的业主,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整改并恢复原貌。”双闸街道物管办工作人员说。

他说,目前河西南部新建小区较多,有的开发商违规销售,导致一楼业主认为门前绿地是自己所购房屋组成部分的情况并不鲜见。他呼吁市民一定要多长个心眼,看清购房协议中的“猫腻”,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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