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法|香港警方通报:以《国家安全法》拘捕3男1女


29日下午3时许 , 香港警方在元朗、屯门、沙田等地 , 逮捕3男1女 。 当天晚上 , 国安处警司李桂华出席案情简报会 , 会上李桂华警司对案件进行了说明 , 29日下午香港警方以《国家安全法》内分裂国家罪第20条、21条逮捕了3男1女 , 年龄介于16-21岁 。 目前四人自称身份为学生 。 此外 , 李桂华表示 , 近日 , 有团伙在社交媒体平台宣告成立主张香港独立的组织 , 目前警方明确表示 , 暂时不会公布该组织的名称 。

国家安全法|香港警方通报:以《国家安全法》拘捕3男1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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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法|香港警方通报:以《国家安全法》拘捕3男1女】钟翰林
另据央视新闻消息:7月29日晚 , 港独组织学生动源在社交网站发布消息称 , 该组织前召集人钟翰林于29日晚约8时50分 , 在其元朗住所 , 以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被警方拘捕 , 并带走数袋证物 。
《香港国安法》在6月30日生效后 , 港独组织学生动源前召集人钟翰林根据该组织会章 , 停止了香港地区一切事务 , 并遣散香港地区全体成员 。
【国家安全法|香港警方通报:以《国家安全法》拘捕3男1女】根据《香港国安法》列出的4类罪行 , 包括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 最高均可判处终身监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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