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首例网络“软暴力”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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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网络“软暴力”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42人获刑
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采访人员吴文诩)“成立专门催债公司 , 雇佣数百名业务员 , 使用群发短信、P图、揭发隐私等‘软暴力’手段催收 , 滋扰欠款人及其紧急联系人、通讯录联系人 , 受害人涉及全国大部分省份……”采访人员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获悉 , 该院29日集中公开宣判被告人赵波等42人寻衅滋事案 , 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赵波有期徒刑7年 , 剥夺政治权利1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判处被告人郭文焕有期徒刑6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以寻衅滋事罪对其余4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3年至1年5个月有期徒刑 。
据悉 , 该案是北京市首例网络“软暴力”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 经审理查明 , 2015年4月以来 , 被告人赵波先后成立并控制多家公司 , 为一些网贷公司催收欠款 。 “催债公司”根据债务人欠款时间成立30余个催收组 , 雇佣300余名“业务员” , 采用辱骂、恐吓等“软暴力”方式 , 滋扰欠款人及其紧急联系人、通讯录联系人 , 形成恶势力集团 。 被害人涉及全国大部分省份 , 侦查机关已取证的被害人达700余人 , 众多被骚扰人产生恐惧心理 , 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
【新华网|北京首例网络“软暴力”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昌平法院认为 , 被告人赵波、郭文焕纠集被告人郑海波、许宏睿等人通过电信网络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威胁、恐吓他人 , 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 破坏社会秩序 , 情节恶劣 , 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 依法应予惩处 。 被告人赵波成立多家公司实施“软暴力”催收 , 组织严密、层级清晰 , 长期使用“软暴力”手段催收 , 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 ,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 其中 , 被告人赵波、郭文焕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犯罪行为 , 应当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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