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PLUS|谁来担责?,狗狗在宠物会所内咬伤人


南方PLUS|谁来担责?,狗狗在宠物会所内咬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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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吸猫”“吸狗”成为新时尚 , 越来越多人加入到“铲屎官”的行列中 。 但由于主人的失当管理等原因 , 家养宠物引发的损害事件也频频发生 。
近日 , 广州花都法院便审理了一起宠物狗咬人的案件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该事发生于2019年3月14日晚 。 当时 , 李某坐在宠物会所的座位上看手机 , 身边带着三只棕色小狗 , 均未拴绳 。
当赵某抱着自己的小狗准备离开时 , 李某的两只小狗却突然围上来 。 被店内工作人员赶离后 , 李某的一只小狗再次冲上来吠叫 , 被李某制止 。
但片刻后 , 该小狗又突然上前咬伤了赵某的小腿 。 监控视频显示 , 赵某并无抚摸、挑逗李某的宠物狗等行为 。 因就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 , 赵某向花都法院提起诉讼 。
【南方PLUS|谁来担责?,狗狗在宠物会所内咬伤人】李某辩称 , 宠物会所对宠物负有管理义务 , 事发时宠物狗还在会所内 , 因此应由宠物会所承担赔偿责任 , 同时 , 赵某未在宠物会所内提高自身的注意义务 , 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 , 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
法院认定 , 该案中 , 赵某虽然是在宠物会所内被李某的宠物狗咬伤 , 但事发前宠物会所已将洗完澡的小狗交还给李某 , 小狗处于李某的管理之下 , 李某理应对其管理的小狗咬伤赵某所产生的损失承担侵权责任 。
根据视频显示 , 赵某在被咬伤前及被咬伤时 , 并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自身危险的行为 , 其被咬伤的根本原因是李某疏于对小狗的管理 。 因此 , 李某应对赵某的损失承担100%的民事赔偿责任 。
法院判决 , 被告李某向原告赵某赔偿损失6019.93元 。
法官提醒 , 养宠人士应该看管好自己的宠物 , 注意合法合规文明养宠 , 如办理证件、拴狗绳、清洁卫生、注射疫苗等 。 在照顾好自己爱宠的同时 , 也对周围的人负责 , 避免意外发生 。
【采访人员】陈伊纯
【通讯员】张琳若梁安仪
【作者】陈伊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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