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评价“基督徒,怎样有理有据的反对同性恋”这篇文章中的论点
今年年初我去了趟四川,在成都呆了好几天。我只是去旅游的。因为我在好几个月之后才知道王怡此人。否则我会很郑重地考虑去其教会踢馆的。今天看到这篇文章,就来吐槽一番(我看上面的几个答案好像都是没看过文章就直接写的),来弥补一下这种缺憾吧。======================================================================第一部分:只要不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就默认接受把“不道德”等同于“对那高于自己的价值和存在者的违背和否认”?你知不知道高于自己的存在者也有区别的?比如我就是不可知论者,但是我认为道德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出现和发展的,是维系社会的若干因素之一。而且有神论的神很多时候和道德也扯不上任何关系。比如说Deism的神,整个宇宙就是他最伟大的作品,他对人类这样的蝼蚁根本没有什么兴趣,完全不会关心这些蝼蚁在干什么。道德虚无主义者就会为所欲为?不,他们很可能会是守法公民。因为法律的强制性是由公权力保证的,就是直接把刀架你脖子上的那种强制。监狱、绞刑架、荷枪实弹的武装警察部队,这些东西可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这些人总不会个个都无视这些去作死吧。然后,既然守法,那和“为所欲为”显然是冲突的。如果站在“人权”角度支持同性恋和同性婚姻合法化,那同时就要支持乱伦?我认为任何一个上过初中生物课的人都不会说出这样的话。乱伦会大大增加后代患有遗传性疾病的概率。而同性恋...他(她)们目前好像并没有能力生孩子。所以支持一个而不支持另一个是很正常的,毫无混乱之处,因为它们涉及的因素不一样。======================================================================Damn it,想起来更新的时候已经晚上了......第二部分:王怡称基督教徒评判别人“有罪”时自己也谦卑地承认自己“有罪”,这是教徒常见的辩解。大错特错。就算这样的行为可以称得上“谦卑”,那也是对他们的上帝的。对于其他人来说,这就是自大。为什么?很简单,因为他们又不信上帝。教义对于教徒是至高无上的真理,但是对于非教徒,什么也不是。你在说他们“有罪”的同时,就是将他们置于教义的评判标准之下了。这不叫自大什么叫自大?然后,他试图把“婚姻”说成一种纯粹的道德范畴的关系,甚至是连道德都不算的“审美评判”......我不喜欢对任何一个具体的人做价值判断,但是这次除外。我从未见过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对于婚姻制度,我的看法其实是与马克思类似的,认为有可能将其废除,使性、爱情和生育之间的绑定彻底解除。但是就现在而言,婚姻关系与许多民事行为在法律上是被绑定的!你反对同性恋的乌托邦,但你知不知道你自己就生活在一个婚姻关系仅仅具有基督教教义上的神圣性而没有世俗性、法律性的乌托邦之中!然后,为了维持你自己的虚幻的乌托邦,你要用同性恋者的现实中的权益来向你的上帝献祭!再说一遍,我从未见过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然后,又试图把“坚持一种道德观”与“对他人产生一种道德性的压力”等同起来,并用“一个不贪污的同事,一个不乱开处方的医生”作类比。这三件事一点关系没有。最后那“不贪污”和“不乱开处方”根本就上升不到道德的层次,那叫守法。现在做不到的人多,和道德没什么关系,是法律执行不到位。然后,前两者好像也没什么关系。我是认为道德只能律己不能律人的。原因就类似于这篇答案道德「只宜律己,不宜律人」吗? - 大黑旗的回答:无法接受在法律之外,还有一个宽泛的、不成文的、可能被曲解和滥用的公共规范存在。所以我可以在坚持我自己的道德标准的同时不对其他任何人将它表露出来,更不会用它去干涉他人。而你们基督教的问题就在于坚持你们基于教义的道德标准的唯一正当性,而且还有组织地强化这样一种认知的地位(传教)。然后,这篇文章又在将对乱伦和堕胎的限制和对同性婚姻的限制混为一谈,声称允许同性婚姻的同时就应该对另外两者也完全不加限制。但是对同性婚姻和对另外两者的态度不同是很正常的,因为同性恋不涉及生育,不涉及并非当事人但可能受到影响的孩子。最后,你如此在意同性婚姻合法对你造成的观念强制,那你有没有考虑过你们基督教对祆教的观念强制?人家那里德国骨科可是神圣的。======================================================================就先这样吧,太生气了,后面的改天再写。
■网友的回复
谢邀!该篇文章的所有论点,王怡牧师自己也说了,成立的前提,就是:相信宇宙间一定有某种高于人类肉体生命的力量和价值——即使你不确定那是什么。所以没什么需要评价的,或者说,需要评价的,是每一个人自己的内心对这一基本原则的认同与否。
■网友的回复
信仰基于选择而非理性,对于信仰的种种论证都只能是空中楼阁。
■网友的回复
并不是所有基督教派都反对同性恋
■网友的回复
第一条出现了类比不当。你吃的食物都是生物,人也是生物,所以一旦吃食物合法就等于吃人合法。除非你会光合作用或者吃土,否则就在支持吃人,是否?第二,所谓道德强制,穆斯林还觉得贵教把耶稣当做主来拜简直是对独一真主的侮辱,允许以物配主存在是对穆斯林的道德强制,要不要照顾一下他们的道德观呢?反正在阿拉伯国家就是这么做的。所谓道德强制就是子虚乌有,谁能安装一个道德观在你脑子里呢,要是没人能安装“人道主义2.3”,“清教徒道德修复版”,“什叶派测试版”,“仁义礼智信怀旧版”就不存在“道德强制”一说。法律可以满足所有人的道德观吗?法律只能尽量保护共同利益而已。所谓道德强制就是“我不爽”的高大上说法。我看着不爽,就得让你们过得不爽,披上道德的皮而已。
■网友的回复
其实文章根本就没看,只是想po一段很喜欢的Q\u0026amp;A出自《天主教青年教理》(信德社将重磅推出:《青年教理》(YOUCAT))為什麼天主造人有男有女 ?天主是愛 , 也是共融團體的原型 。 祂造了男人和女人,好使他們能共同成為表現出天主本質的肖像。〔教理369-373\u0026#39; 383]那些認為自己是同性戀的人該怎麼辦?教會相信 , 在创造的秩序中 , 男人和女人天生需要彼此互補的特質 , 好建立相互的關係 , 從而生儿育女 。這是為什麼同性戀性行為不被教會所允許 。 儘管如此,教會仍對所有人懷著愛與尊重,不論他們的性向為何, 因為所有的人都被天主所愛,所看重。〔教理2358-2359〕世界上沒有一個人不是由一父一母的結合所生 。 因此, 對許多同性戀傾向的人來說,感覺不到自己在情慾上受異性所吸引 , 不得不錯過在人類本性和天主對受造的安排中 , 男女結合帶來的生產力 , 這是一個痛苦的經驗 。 不過 , 天主常帶領靈魂以不尋常的路途走向祂 。 欠缺、失落、或傷口倘使我們願意接受並肯定它們一一 也能成為躍入天主懷中的跳板 : 就是那位從一切中引出善,並在救贖中 (甚至比在創造中) 更彰顯其偉大的天主 。
■网友的回复
无法反驳,前提不同。基督教义基于神赋人权,而我等无神论屁民信奉的是天赋人权。做这样的争论并没有什么意义。伊斯兰世界同性恋还要判刑呢,题主会去反驳吗?
■网友的回复
圣经里没有任何确凿证据可以用来反对我们现在一般所说的同性恋者间的恋爱/婚姻/性行为。(和合本)中文圣经中根本就没有“同性恋”这个词;把个别圣经经文单独抽出来“反同性恋”,却不考虑相关经文的上下文和时空背景,这样的读经方式显然是错的——如同历史上那些滥用神的名义在现代社会维护奴隶制的所谓基督徒。
不管个人观点如何,首先事实是现在支持同性恋者间的恋爱/婚姻的基督教会越来越多(比如美国圣公会、美国长老会等等)。而西班牙、阿根廷、葡萄牙、巴西、卢森堡、爱尔兰、哥伦比亚等等这些国民中天主教徒占绝大多数的国家,恰恰也是走在“同性婚姻合法化”前列的国家(还没算同性民事结合合法化的)。
我已总结并不断更新相关信息在同志基督徒网站http://www.tzjdt.cn
以及微信公众号:同志LGBT基督徒
现仅用《 “反同性恋”基督徒常用经文小问答》一文的主要内容在这里作为回应:
“反同性恋”基督徒常用经文小问答_Dr. Xavier
“反同性恋”基督徒常用经文小问答
《利未记》问题
★利未记回应1★首先,圣经中多次提到“男庙妓”。那问题就来了,在女性一般没啥社会地位的“父系”社会里,男庙妓通常的服务对象是男性还是女性?为什么是“庙妓”,而不仅仅是男妓?……(“和合本”圣经里没有把“男庙妓”一词翻译出来,不过2010年的“和合本修订版”圣经已经对此做了修正)
★利未记回应2★【列王纪上14:24 国中也有男的庙妓。他们效法耶和华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赶出的外邦人,行一切可憎恶的事。】……【利未记18:3 你们不可做你们从前住埃及地的人所做的,也不可做我要领你们去的迦南地的人所做的。你们不可照他们的习俗行。】(在18:3这样的前提下,才有利未记18:21-22)
★利未记回应3★【利未记18:21不可使你儿女经火献给摩洛,也不可亵渎你神的名。我是耶和华。22不可跟男人同寝,像跟女人同寝;这是可憎恶的事。】这里的男男“苟合”,更可能指的是外邦人习俗中“拜偶像(摩洛)”、“男庙妓”相关的行为,即【列王纪上14:24】提及的“可憎恶的事”。
★利未记回应4★也就是说,【利 18:22】顶多是在提及“摩洛”这样异教崇拜的事情的时候提及了男男“同躺”(即所谓“苟合”),这样的反对很可能针对的是异教崇拜仪式上男男“贡献精种”的行为;这和我们现在一般所理解的(同性互相吸引而所发生)的“同性性行为”本来就不完全是同一个概念。(利20:13同理)
《罗马书》问题
★罗马书回应1★罗马书也从来没有“同性恋”这个词。【罗马书1:25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 26因此,…… 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27 ……】单挑【罗 1:26-27】出来,怎能不看看这里的“因此”是怎么来的?
★罗马书回应2★罗马书1:26里的“因此”指明了在强调反对异教崇拜的事情(即【罗 1:25】)——常与男/女庙妓、同性性行为相关。【罗1:27男人……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这里也“更接近”我们现在说的异性恋者的情况:对男同性恋者而言,非要与女人发生性关系的话才更可能是所谓“逆性”的。
★罗马书回应3★圣经中特定情况下的所谓“同性性行为”不能简单等同成 “同性恋者之间的恋爱行为”。现代社会里也有因着钱财等去与同性发生性行为的异性/双性恋者。何况“放纵的情欲”(【罗 1:26-27】)自然一般会是神所反对的,即便是对男女性爱而言。(不分男女的“欲火攻心”另可参见《士师记》19章)
【怎样评价“基督徒,怎样有理有据的反对同性恋”这篇文章中的论点】 ★罗马书回应4★关于所谓“逆性”的问题,同样是使徒保罗写的《罗马书》11章里,“外邦人”因信耶稣基督而得救这件事也被形容为“逆性的/违反自然的”。显然,这里所指的“逆性”的事,恰恰应是神喜悦的。所以圣经里“逆性”这一个词,也要分情况来讨论看是好事还是坏事。
“所多玛城毁灭”问题
★所多玛回应1★《创世记》19章提及的所多玛城事件(包括《士师记》19章的类似事件),相关的顶多是(同性)强奸行为。圣经中如此特定情况下的所谓“同性性行为”,却偷换概念成了当今社会中人们说的、普世的“同性恋者之间的恋爱行为”,这不是谎言是什么?难道“同性恋”=“强奸”?
★所多玛回应2★【以西结书16:49看哪,你的妹妹所多玛的罪孽是这样:她和她的女儿们都骄傲,粮源充足,大享安逸,却不扶持困苦和贫穷人的手。】不招待客旅,却要(不分男女)强奸,也显然是该受谴责的“逆性的情欲”。《士师记》19章尤其明显:先要强奸男客人,后来实际上强奸/轮爆了男客人的妾。
《创世纪》问题
★创世纪回应1★如果单单以“创世”的情形来裁决“同性恋”的是非,为什么不以同样的标准来处理“独身”、“不孕不育”、“近亲结婚”等情形呢?现在有基督徒“独身侍奉神”,也和神起初的创造相违背啊;因此就要谴责他们/她们、就应该要“矫正”他们/她们以改变他们/她们的“性趣”吗?
★创世纪回应2★现在的异性恋者若因故不能生育,也是违反神起初创造的“要生养众多”的啊,单因这个就要禁止他们结婚吗?创世初期人类是“乱伦”结婚生子的,我们现在为什么不继续当初的“近亲/乱伦结婚”传统了呢?……这些都显然不能忽略时空背景去讨论,同性恋问题也一样。
★创世纪回应3★人类只有1男1女时的“无罪”世界的情形,不能以比如所谓“神的话永不变”为借口在人口“众多”的“有罪”世界里也“生搬硬套”。类似的,现世看来“没问题”的那些人类婚姻传统,耶稣也明确说不适用于“天国”这样的“无罪”世界:(复活后)人不娶也不嫁。【路加福音20:34-36】
“亲男色/好男色”问题
推荐阅读
- 怎样看待培养爱国情怀的一些措施主要针对日本的情况
- 怎样理解网友喜欢调侃五菱的行为
- 怎样和精神世界过于丰富的自己相处
- 怎样给海贼党们安利银魂
- 我想问一个特严肃的问题!怎样拉屎不臭到自己?
- 怎样评价南非制作人(DJ)Black Coffee
- 怎样选择装修公司
- 假设人类具有灵魂,怎样安排灵魂的属性以及人死后灵魂的去向及活动会比较合理
- 该怎样劝说老公去健身
- 决定单身的人怎样给自己作详细的养老理财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