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创: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可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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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 , 偶尔会因为粗心疏漏 ,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 以前监管部门逢查出、必处罚 , 但现在 , 随着江苏出台《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规定》 , 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将免予处罚 。

  发布专利广告却不标注专利号 , 违反广告法;被发现后企业主动下架 , 商品也未售出 , 还要不要处罚?《免罚规定》给出的答案是 , 不需要 。 我省从企业关注、百姓关心的重点监管领域入手 , 梳理出12大类43项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 , 涵盖注册登记、商标产权、食品生产、医疗器械监管等 。 这是全国首个以监管领域为分类标准、体系全面的省级免罚规定 。

  轻微违法行为包括无主观违法故意、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无违法所得或金额较小、社会危害性较小、存在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违法行为等 , 由市场监管部门对这些因素进行综合认定后 , 可以决定免予处罚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吴永才表示 , 《免罚规定》施行以来 ,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办理各类免予处罚案件289件 , 既警示教育当事人合法守规经营 , 又给其今后发展留足空间 。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采访人员/沈杨 吴刚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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