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四川五部门发文:有性侵“前科”的不得担任教职人员( 二 )
“打击此类犯罪最大的难点就是发现线索 。 有部分被侵害人到了怀孕甚至产子才被发现 , 对其以后的生活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影响 。 ”陈王莉介绍 , 《意见》因此确立了强制报告制度 , 要求学校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的问题线索 , 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 。
对侵害学生的案件瞒报、谎报的 , 要依法依规处理 。 同时 , 学校还要建立教职员工不良行为举报机制 , 通过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校长信箱、悄悄话信箱、网络邮箱等方式及时发现受理相关问题 , 及时纠正教职员工不良行为 。
针对小学生、留守儿童被性侵害比例较大的情况 , 《意见》规定民政部门要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 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等情况 , 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主管部门履行强制报告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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